汉武帝新传第 20 部分

何新 / 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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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除关传,行旧制,各国通可自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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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仿周礼立汉制

(4)贬谪诸窦宗室“毋(无)节行”者,削除其贵族属籍。

[《通鉴》记:“魏其、武安侯俱好儒术。令列侯就国,除关(除割据)。以礼为制,以太平。举谪诸窦宗室毋节行者,除其属籍。时诸外家为列侯,列侯多尚宗室,皆愿就国。以故,毁新政至窦太皇太

太皇太好黄老之言,而魏其、武安、赵绾、王臧等务隆推儒术,贬家言。是以窦太悦。]

冬10月,窦太皇太数次折阻新政,御史夫赵绾书,请“诸政事毋奏东宫(东宫,即窦氏太皇太所居地)。太皇太闻之怒,密访绾、臧以让。遂狱,皆自杀。

继之而废王、赵辈关于立明堂等诸议。王臧乃武帝为太子时之师傅,帝竟能保全之。王臧早年与赵绾同受《诗》学于鲁申公。申公亦得罪遭谴而免归故里。

[《汉纪》:

二年冬十月,丞相窦婴、太尉田蚡皆免。

御史夫赵绾,郎中令王臧

蚡、婴、绾、臧皆用心,太学,建立明堂以朝诸侯。

而婴请无奏事太皇太,又罢窦氏子无行者,绝属籍。故毁谤至。(何按,《史记》谓赵绾、王臧。此谓婴。)窦太怒,皆抵之罪。明堂遂立。]

[《汉书·郊祀志》:“武帝初即位,敬鬼神之祀。汉已六十余岁矣,天乂安。缙绅之属皆望天子封禅改正度也。而向儒术,招贤良。赵绾、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,议古立明堂城南,以朝诸侯,草巡狩、封禅、改历、殊就。窦太好儒术,使伺赵绾等利事,按臧、绾。臧、绾自杀,诸所皆废。]

以太皇太命,免丞相窦婴、太尉田蚡,去官家居。

太皇太乃以石建为郎中令,石庆为史。

3月,以太常柏至许昌为丞相。(置。兵权乃由窦太自主之。)

始置茂陵。

[《汉纪》:二月丙戌朔,有蚀之。

三月已末,太常许昌为相。罢太尉官属丞相。

夏四月戊申,有星如

徙郡国豪杰于茂陵。

郭解在徙中,卫将军为言解家贫,应徙。曰:解布,极至使将军知之,此贫也。(按:此纪有误。时卫青未为将军。《史记》记为解说项者乃王太。迁徙郡国豪强事在元光元朔年间也。]

至此,武帝建元新政皆废,此乃“壬寅”间次政也。事,武帝易游猎。复问国之政。

纳卫子夫为夫

[《汉书·外戚传》:建元二年巳节,武帝拂霸平阳公主。(主乃武帝姊,平阳侯曹寿。寿,曹参曾孙也。)主引见所侍美,皆悦。

既饮,讴者,帝独悦子夫。帝起更,子夫侍尚轩中,得幸。还欢甚,赐平阳公主千金。主因奏子夫入宫。

子夫车,主其背曰:“行矣!强饭勉之。即贵,愿无相忘!”入宫岁余,以陈妒,为宫婢,复见幸。

武帝择宫中用者斥之,子夫得见,涕泣请怜之,复幸。遂有,尊宠。召见其兄卫君、青侍中。子夫生三女,元朔元年生男据,遂立为皇。]

以卫子夫同卫青为“建章监”。(官名,武职。即皇宫侍卫队。)旋迁太中夫、典护军。

[建元二年,青姊子夫得入宫幸。陈皇公主女,无子,妒。公主乃使捕青,青时给事建章宫,未知名。公主执办青,杀之。其友骑郎公孙敖与壮士往篡取之,以故得。]

[何按:建元新政仅行年而失败。当时诸窦氏外戚及诸刘氏宗室贵族暗中向太皇太了更换皇帝的。武帝之所以得到保全,主靠窦氏公主之迴护。]

[据《通鉴》记:“帝之为太子,公主有焉。及即位,妃为皇。窦太主恃功,请无厌,患之。皇骄妒,擅宠而无子,与医钱凡九千万,子,然卒无之,宠渐衰。

王太谓帝曰:“汝新即位,臣未。先为明堂,太皇太已怒。今又忤公主,必重得罪。易悦耳,宜慎之。”乃于公主、皇稍加恩礼。

何按:以王太之尊而必须面诫武帝,警示其可忤窦氏而致“获重罪”。于此言可见当武帝面临窦太,所局面之危迫也。]

田蚡以侯家居,虽任职,以王太故受宠信。数言事,多效。

4月,初置茂陵邑,徙郡国豪强于茂陵。( 徙豪强,没其田产,以其所占田非命(名)田也。所以田产得充为公田,用以赐封军功得爵者。“命,谓爵命也。命家,谓受爵命爵为公士以,令得田公田,优之也。”“爵曰公士者,步卒之有爵为公士者”。公士乃武帝时二十等爵之第级,是免徭役成为自由民之条件。)

[《平准书》:“当此之时,网疏而民富。役财骄溢,或至兼并,豪之徒武断于乡曲。盛而衰,固其也。]

任司马谈为太史丞,督建茂陵。

[何按:太史令隶属太常(司徒)。司马氏世为史官,善占星风之术,故以督造陵寝,掌风也。司马谈《论六家旨》自述其学术由云:“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,受易于扬何,习论于黄子。”司马谈先世是世家贵族,其意识形亦偏向于家。]

[又,太史公亦掌天财计,则相当于今之审计署。财事则丞相兼之。如淳引《汉仪注》:“天计书,先太史公,付丞相。]

以吾丘寿王为太中夫,主中秘。

武帝与臣复议晁错案,以为冤案,为之平反。(此乃武帝对诸侯的反与摧抑。)

淮南王刘安献《鸿烈》书(即《淮南子》)(或说献书年为建元初年,足信。)

[何按:刘安乃武帝之从。约生于文帝元年(179),文帝八年封侯。故淮南厉王刘。安为子,为文帝所杀。刘安为多才艺。文帝十六年继号封淮南王。《鸿烈》此书系统纂述黄老派学术。“鸿,也。烈,明也”。此书乃当时儒烈论争、意识形与政治斗争之产也。故太史公言:“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,儒学亦绌老子。相为谋,岂谓是耶?”

淮南王安朝。安为好书,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,作为“书”廿篇,“外书”甚众。初入朝,献所作。其书称“以观天地之象,通古今之论,权事而立制,度形而施宜。”

书中批评:“多故则多诈,多事则多恣,烦扰则定,争。”主张:“权衡规矩,定而易。为秦楚节,为胡越改容。刑之,万世传之,而以无为为之。”

胡即匈,越即闽越。刘安同意武帝所议将施行之外政策,此言实即有所针对也。《淮南鸿烈》书原三部,今仅传、外篇,佚中篇。(《汉书·楚元王传》记:淮南有《枕中鸿苑秘书》,“书言神仙使鬼为金之事,及衍重延命方,世莫见。”刘向刘德,武帝时治淮南狱得其书。刘向幼而读诵,以为奇。此书即《淮南子》书中篇也。)刘向订书改书名为《淮南子》,置《诸子略》。]

本年田蚡与淮南王刘安暗中策划政事,未果。

[“刘安入朝,武安侯田蚡之霸。谓安曰:‘今无太子。皇帝孙,以仁义,天闻。即宫车旦晏驾,非王当谁立者?’刘安喜,厚遗武安侯金财结宾客,付循百姓,谋为叛逆事。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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